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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廳出台幼兒園辦園標準

日期:2025-05-07 06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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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 省教育廳出台幼兒園辦園標準,對辦學規模、建築麵積、飲食安排等進行限製

  東莞市教育局昨天轉發了省教育廳相關文件,規定幼兒園選址不得與太平間、加油站等為鄰,同時要求幼兒園在安排幼兒飲食時,兩餐相隔時間不少於3小時。

  不得超過15個班

  東莞市教育局昨天轉發了省教育廳《廣東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化城市幼兒園的辦園標準(試行)》、《廣東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化鄉鎮中心幼兒園的辦園標準(試行)》和《廣東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化農村幼兒園的辦園標準(試行)》文件。

 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,幼兒園辦園規模以6-12個班為宜,一般不少於6個班、不超過15個班。對幼兒園選址,《標準》要求,幼兒園周邊環境有利於幼兒身心健康,不得與市場、醫院太平間、易燃易爆危險品倉庫、加油站為鄰,與化學、生物、物理等各類汙染源的距離應符合國家有關防護距離規定。

  同時,相關標準還指出,幼兒園每個班必須配有活動室和兒童衛生間。活動室使用麵積不小於54m 2,如活動室與寢室共用,活動室使用麵積不小於70m2.寄宿製幼兒園的寢室應獨立設置。活動室宜按教學區、活動區、生活區設置,活動用房必須有良好的朝向、日照和通風。

  保證戶外活動時間

  對幼兒健康監控,上述標準規定幼兒每半年測身高、視力一次,每季度量體重一次,做好記錄和評價,建立幼兒健康基本情況信息庫和健康檔案。還要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。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,早報告,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隔離、**等防控工作。

  對於幼兒園用餐方麵,要求幼兒園製定營養均衡的帶量食譜,按照食譜備餐,並公布食譜。幼兒與教職工夥食嚴格分開。幼兒兩餐間隔不少於3小時。

  此外,文件還要求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一日生活,保教結合、動靜結合、室內外活動結合;保證每天戶外活動不少於2小時(寄宿製不少於3小時),其中體育活動1小時(寄宿園2小時)以上。

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2773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