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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厅出台幼儿园办园标准

日期:2025-04-29 07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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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 省教育厅出台幼儿园办园标准,对办学规模、建筑面积、饮食安排等进行限制

  东莞市教育局昨天转发了省教育厅相关文件,规定幼儿园选址不得与太平间、加油站等为邻,同时要求幼儿园在安排幼儿饮食时,两餐相隔时间不少于3小时。

  不得超过15个班

  东莞市教育局昨天转发了省教育厅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(试行)》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办园标准(试行)》和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标准(试行)》文件。

 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,幼儿园办园规模以6-12个班为宜,一般不少于6个班、不超过15个班。对幼儿园选址,《标准》要求,幼儿园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,不得与市场、医院太平间、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、加油站为邻,与化学、生物、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。

  同时,相关标准还指出,幼儿园每个班必须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。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4m 2,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,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70m2.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。活动室宜按教学区、活动区、生活区设置,活动用房必须有良好的朝向、日照和通风。

  保证户外活动时间

  对幼儿健康监控,上述标准规定幼儿每半年测身高、视力一次,每季度量体重一次,做好记录和评价,建立幼儿健康基本情况信息库和健康档案。还要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。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,早报告,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、**等防控工作。

  对于幼儿园用餐方面,要求幼儿园制定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,按照食谱备餐,并公布食谱。幼儿与教职工伙食严格分开。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。

  此外,文件还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,保教结合、动静结合、室内外活动结合;保证每天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(寄宿制不少于3小时),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(寄宿园2小时)以上。

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2773号